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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中期检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5 14:59:00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为扎实推进一流本科课程建设,强化目标管理,提升建设成效,经研究,决定开展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中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19年、2020年立项的省级一流本科课程(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对照《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福州工商学院一流本科专业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福工商教〔2020〕8号)、《福州工商学院关于以“双万计划”建设为引领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福工商教〔2021〕5号)等精神和要求,结合省级一流本科课
程申报书中的建设方案和建设内容,具体说明课程建设开展的主要内容、工作成效、存在问题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三、检查要求
  采取学院自查方式进行,由课程所在学院组织自查,自查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12月20日,自查完成后填写中期检查表(附件2)。
  各学院于2022年12月25日前将一式两份纸质盖章版自查报告提交至励群楼314办公室陈国宋老师处,word版材料发送至593686461@qq.com。
 
  附件:1.2019年、2020年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一览表
  
2.福州工商学院省级一流本科课程中期检查表
 
                             福州工商学院教务处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