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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新一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11 17:25:15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培育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推进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学校决定启动新一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育原则
  (一)注重创新
  各单位要对标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优先培育围绕关键核心内容开展创新研究与实践的项目。培育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一流本科建设”、“新工科、新文科建设”、“立德树人和课程思政、专业思政”、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
新、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创业教育、协同育人、实践教学改革、专业综合改革、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改革、特色教材建设、大学质量文化建设、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等。
  (二)突出成效
  项目应有比较扎实的研究基础,围绕教学中的问题作了较长时间的改革实践,改革方案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有突破,支撑材料丰富。
  (三)彰显特色
  项目应在教学管理方法和手段更新、人才培养目标实现和质量提升等方面特色明显,优势突出,影响广泛。
  (四)深挖潜力
  挖掘潜在成果,融通凝练,创新提升。依托省级本科教学改革与质量工程项目等开展研究与实践,成效突出或预期可产生较高水平教学成果的项目优先申报。培育项目的目标是力争省级教学成果奖,冲击国家级教学成果奖。
  (五)建好队伍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具备较高的教学研究水平、丰富的教学经验;项目成员应直接参加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过程,分工明确,形成合力。鼓励跨类别、跨学院、跨单位联合培育,但须以福州工商学院为牵头单位。
  二、培育要求
  (一)项目立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本单位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的遴选和培育工作,并向学校推荐备案。各单位可自主确定培育项目数量,其中向学校推荐备案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项。
  (二)项目支持
  2023年学校将启动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同等条件下对备案的培育项目予以优先考虑。学校将在入选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中择优给予支持,培育省级教育教学成果奖项目。
  (三)材料提交
  请各单位于2023年3月15日前,将《福州工商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附件1)、推荐备案项目的《福州工商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2)提交至教务处陈国宋老师老师处,电子版(压缩命名为:二级学院名称+“教学成果奖”)发送至邮箱593686461@qq.com。
  以上申报材料应包括签字盖章纸质版两份,word电子版及PDF扫描盖章版文件。
 
  附件:1.福州工商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2.福州工商学院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培育项目申报书

 
 
福州工商学院教务处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