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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福州工商学院“课程思政” 示范课程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12 14:28:00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教高〔2020〕3号)及《福州工商学院课程思政建设实施办法》(福工商教〔2020〕36号)有关要求,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现将开展2021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充分挖掘蕴含在专业知识中的德育元素,将德育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通识教育课、专业教育课与思政理论课有机融合,实现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提升育人效果,助力学生全面发展。
  二、立项数量
  本次拟立项建设“课程思政”示范课程15门,建设周期为一年,鼓励以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模式的课程申报。
  三、申报条件
  (一)课程负责人须为我校专职教师,政治素质过硬、师德师风优良,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原则上应具有两年以上本科教学经历。
  (二)课程教学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鼓励以青年教师为骨干的教师团队积极申报。
  (三)申报课程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非思政类课程。
  四、结项要求
  (一)制订一份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并结合课程教学内容实际,发掘和提炼课程教学中的思政元素,明确思想政治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以及如何评价德育渗透的教学成效。
  (二)设计一套新PPT课件或教案。课程教学内容政治方向正确,价值引领突出,切合不同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和专业能力素质要求,有机融入思政教育元素。课程教学设计广泛应用启发式、讨论式、翻转课堂等教学方式,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升课堂教学效果。
  (三)形成一套体现改革成效的“课程思政”典型案例及相关推广实践材料(含照片、学生反馈、专家评价、媒体报道等)。
  (四)录制不少于10分钟“说课”视频,提供一节代表性课程的完整教学设计和教学实施流程说明,尽可能细致地反映出教师在课程思政元素挖掘、课程思政教育与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统一方面的思考和教学设计。
  五、组织管理
  (一)“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后,各单位应加强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指导与建设,确保“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取得预期实效。
  (二)学校组织专家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全面验收评估。验收合格的“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同于校级教改项目,其中通过验收且推广效果优秀的示范课程将优先遴选推荐申报省级一流课程。
  (三)已立项的省级一流课程参照本通知结项相关要求进行“课程思政”建设,不列入本立项范围,建设期(一年)期满提交相关材料作为验收材料。
  (四)“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的立项数目及实施效果将作为省一流本科课程、教改项目、教学成果奖申报立项的参考依据。
  六、推荐申报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申报。申报负责人应认真研读“课程思政”建设有关规定,改革创新,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各学院根据申报要求,择优推荐,原则上每个学院不少于5门,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27日下午16:00前将申报书(附件1,纸质版一式1份)和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一式1份)提交杜建国老师处,电子版以“学院+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命名,发送至277479432@qq.com。
 
  附件:1.福州工商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书
     2.福州工商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申报汇总表

                       2022/0415/20220415024103381.doc
                      福州工商学院教务处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