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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7 11:44:00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 2021〕11号),现将相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授课教师、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6.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二、项目申报数
  各学院按照申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择优推荐。各学院推荐课程不少于1门。
  三、申报时间安排
  各学院于3月22日中午12点之前,将申报书报送到教务处杜建国处,联系电话:18960850322。
 
 
 
福州工商学院教务处   
                             2021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