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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第二批)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7 20:07:00  
各二级学院,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公布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指南通过企业名单(2020年第二批)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2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1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深化产教融合,提高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现将做好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各二级学院申报第二批产学合作项目不少于3项,鼓励其他
相关单位积极申报。
       二、项目类型
       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主要包括六类: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项目;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项目;师资培训项目;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项目;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
       三、申报流程
  请申请人登录“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网址:http://cxhz.hep.com.cn)注册申报, 2020年第二批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申报已开放,登录后可点击“产学合作”-“查看企业项目指南”查看企业项目申报指南。在“企业项目列表”页面中,可根据“企业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类型”“涉及专业及产业方向”进行搜索。申报前,请仔细阅读附件中的“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平台高校申报操作指南(2020)”,以免因操作原因影响申报。每个企业立项要求、数量、时间等均不一样,申请人与企业联系沟通后确定研究方案和时间。   
       四、申报时间安排
各项目申报负责人在1月20日前完成项目申报书填写。
       五、政策支持
  经学校研究,对于立项的教育部产学研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教改项目认定。项目主持人将在职称评聘、年度绩效考核、教学奖励和表彰中予以认定。
  请各单位广泛动员,积极主动与教育部公布名录中的企业进行对接,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组织申报。申报过程中有疑问,请联系杜建国老师,联系电话:18960850322。
 
            
福州工商学院教务处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