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倒计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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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实施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0 16:09:3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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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8—2022年)》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和《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系列文件要求,推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做强一流本科、建设一流专业、培养一流人才,全面振兴本科教育,提高高校人才培养能力,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经研究,教育部决定全面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启动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2019—2021年,建设10000个左右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点和10000个左右省级一流本科专业点。
      二、建设原则
      面向各类高校。在不同类型的普通本科高校建设一流本科专业,鼓励分类发展、特色发展。
      面向全部专业。覆盖全部92个本科专业类,分年度开展一流本科专业点建设。
      突出示范领跑。建设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示范性本科专业,引领带动高校优化专业结构、促进专业建设质量提升,推动形成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
      分“赛道”建设。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地方高校名额分列,向地方高校倾斜;鼓励支持高校在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中建设一流本科专业。
      “两步走”实施。报送的专业第一步被确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教育部组织开展专业认证,通过后再确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
      三、建设方式
      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工作分三年完成。每年3月启动,经高校网上报送、教育主管部门或高校提交汇总材料、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提出推荐意见等,确定建设点名单,当年10月公布结果。
      2.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方案由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订,按照建设总量不超过本行政区域内本科专业布点总数的20%,分三年统筹规划,报教育部备案后与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同步组织实施。每年9月底前,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本年度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报教育部,当年10月与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单一并公布。
      3.入选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专业,如同时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按照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公布。空出的省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名额可延至下一年度使用。
      4.根据2019、2020年一流本科专业点建设情况,2021年将对各专业类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的建设数量和建设进度进行统筹。
      四、报送条件
      (一)报送高校需具备的条件
      1.全面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坚持立德树人,切实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学基础地位,把思想政治教育贯穿人才培养全过程,着力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2.积极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紧扣国家发展需求,主动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着力深化专业综合改革,优化专业结构,积极发展新兴专业,改造提升传统专业,打造特色优势专业。
      3.不断完善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积极集聚优质教育资源,优化人才培养机制,着力推进与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强化实践教学,不断提升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和社会满意度。
      4.努力培育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质量文化。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基本理念,建立健全自查自纠的质量保障机制并持续有效实施,将对质量的追求内化为全校师生的共同价值追求和行为自觉。
      (二)报送专业需具备的条件
      1.专业定位明确。服务面向清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学校发展定位和办学方向。
      2.专业管理规范。切实落实本科专业国家标准要求,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合理,教育教学管理规范有序。近三年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3.改革成效突出。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理念先进,教学内容更新及时,方法手段不断创新,以新理念、新形态、新方法引领带动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
      4.师资力量雄厚。不断加强师资队伍和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教育教学研究活动广泛开展,专业教学团队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水平高。
      5.培养质量一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有效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潜能,增强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毕业生行业认可度高、社会整体评价好。
      五、报送办法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以学校为单位组织报送。教育部直属高校直接报教育部,其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教育部;地方高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教育部。各地各高校报送专业点数(比例)分年度下达。
      六、组织保障
      (一)构建三级实施体系。教育部等14个“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负责部委(单位)统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双万计划”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各地、各高校落实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推动构建国家、地方、高校三级实施体系。
      (二)完善经费保障。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应当统筹利用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等中央高校预算拨款和其他各类资源,各地应当统筹地方财政高等教育资金和中央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支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
      (三)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教育部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计划实施过程跟踪,针对一流本科专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建议,对于建设质量不达标、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专业建设点予以撤销。
      七、关于2019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
      1.报送数量。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2019年度报送的专业点数不超过本校本科专业布点数25%;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2019年度报送专业点数量不超过本地所属地方高校本科专业布点总数的15%。
      2.在线登录账号和密码。高校使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的登录账号及密码。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央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须明确工作联系人,于2019年4月15日前将姓名、单位、座机、手机、电子邮件、传真号码报至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文科处,获取报送系统登录账号及密码。
      3.在线报送时间和网址。在线报送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6月30日,请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系统”(网址:http://udb.heec.edu.cn),按照系统提示填报。
      4.在线审核和提交。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央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须在2019年6月30日前,登录报送系统,严格按照限额,完成所属高校报送信息的在线审核和提交工作。
      5.纸质材料报送。高校在线报送完成后,请导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加盖本校公章。教育部直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材料直接报教育部;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材料加盖主管部门公章后报教育部;地方高校材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教育部。请于2019年7月1日前(以邮戳时间为准),将材料寄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文科处,邮编:100816。
    联系人及电话: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朱蓓蓓、徐健,010-66097823;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郭栋、南方,010-82213390、82213395。
     
      附件:1.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分专业类建设规划
         2.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19年4月2日

     
    附件1
    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分专业类建设规划
     

    专业类代码 专业类 拟建设数量
    0101 哲学类 18
    0201 经济学类 126
    0202 财政学类 38
    0203 金融学类 206
    0204 经济与贸易类 144
    0301 法学类 137
    0302 政治学类 43
    0303 社会学类 95
    0304 民族学类 6
    0305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 57
    0306 公安学类 34
    0401 教育学类 189
    0402 体育学类 147
    0501 中国语言文学类 228
    0502 外国语言文学类 609
    0503 新闻传播学类 236
    0601 历史学类 77
    0701 数学类 192
    0702 物理学类 100
    0703 化学类 148
    0704 天文学类 6
    0705 地理科学类 119
    0706 大气科学类 11
    0707 海洋科学类 16
    0708 地球物理学类 12
    0709 地质学类 13
    0710 生物科学类 158
    0711 心理学类 72
    0712 统计学类 85
    0801 力学类 21
    0802 机械类 407
    0803 仪器类 56
    0804 材料类 240
    0805 能源动力类 68
    0806 电气类 120
    0807 电子信息类 437
    0808 自动化类 123
    0809 计算机类 577
    0810 土木类 215
    0811 水利类 41
    0812 测绘类 41
    0813 化工与制药类 141
    0814 地质类 40
    0815 矿业类 39
    0816 纺织类 26
    0817 轻工类 32
    0818 交通运输类 77
    0819 海洋工程类 14
    0820 航空航天类 24
    0821 兵器类 14
    0822 核工程类 12
    0823 农业工程类 29
    0824 林业工程类 9
    0825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158
    0826 生物医学工程类 31
    0827 食品科学与工程类 106
    0828 建筑类 139
    0829 安全科学与工程类 35
    0830 生物工程类 72
    0831 公安技术类 23
    0901 植物生产类 83
    0902 自然保护与环境生态类 17
    0903 动物生产类 21
    0904 动物医学类 26
    0905 林学类 43
    0906 水产类 14
    0907 草学类 8
    1001 基础医学类 9
    1002 临床医学类 80
    1003 口腔医学类 25
    1004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 26
    1005 中医学类 28
    1006 中西医结合类 8
    1007 药学类 80
    1008 中药学类 30
    1009 法医学类 8
    1010 医学技术类 85
    1011 护理学类 48
    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268
    1202 工商管理类 674
    1203 农业经济管理类 23
    1204 公共管理类 247
    1205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17
    1206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103
    1207 工业工程类 48
    1208 电子商务类 100
    1209 旅游管理类 143
    1301 艺术学理论类 4
    1302 音乐与舞蹈学类 198
    1303 戏剧与影视学类 216
    1304 美术学类 157
    1305 设计学类 4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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